女方陪嫁一套房是否算作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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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若陪嫁发生在婚姻登记前,或赠与人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女方个人,则该房产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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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陪嫁发生在婚姻登记后,且赠与人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女方个人,则该房产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需结合双方家庭协议或法院认定。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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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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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或遗嘱指定为个人财产的,也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