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教资认定时,学位信息应填写即将获得的学士学位(如“教育学学士”或“Bachelor”),学历层次选“本科”,毕业时间填预计毕业年月,专业名称需与毕业证完全一致。 若尚未取得学位证书,可先按在读状态填写,但需确保与后续提交的毕业材料一致,避免审核失败。
- 学位类别:根据专业选择对应的学位名称,例如工学学士、文学学士等。师范生通常填写“教育学学士”,非师范生按实际专业填写。
- 学历层次:统一填写“本科”,即使未毕业也按最终学历填写,因教资认定要求毕业后才能领证。
- 毕业时间:未毕业者填写预计毕业时间(如2025年6月),已毕业则按实际日期填写。
- 专业与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一字不差,院校填写全称(如“XX大学”而非简称)。
- 学习形式:全日制统招学生选“全日制”,自考或函授生需注明对应学习方式。
提示:认定时需同步提交学历证书、成绩单等材料,务必提前核对信息准确性。若在读期间申请,需毕业后补交毕业证原件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