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认定网上审核所需材料需根据考生所在地政策调整,但核心材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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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 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完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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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证明材料
- 毕业证书原件(社会考生)或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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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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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表
- 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需标注“合格”或“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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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 线上下载并上传的电子版,需本人签名。
二、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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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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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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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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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合格证明
-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线查询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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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证书
-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如师范生需提供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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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近期一寸白底免冠无头饰照片,需与网报电子照片同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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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以本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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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 :体检表需在有效期内(通常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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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他人申请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复印件。
若材料不齐全,需及时联系认定机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