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定亲后反悔,通常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这一诉求。不过,具体返还金额需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共同生活时间以及彩礼金额等因素。
彩礼退还的常见情形
- 未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未正式结婚,男方悔婚,彩礼原则上应全额退还。法院通常会支持男方的诉求,但具体金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 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若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彩礼的退还需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彩礼金额及共同生活时间等因素酌情处理。
- 过错方责任:若悔婚是由一方过错导致,如恶意隐瞒重大疾病等,法院可能会减少或免除该方应返还的彩礼金额。
彩礼退还的例外情况
- 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若彩礼被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支,法院可能酌情减少返还金额。
- 恋爱时间较长且存在同居事实:若双方恋爱时间较长且同居生活,彩礼的返还比例可能会降低,以体现公平原则。
提示
婚姻是人生大事,订婚和彩礼涉及双方的重大利益。建议在婚前充分协商,明确彩礼的性质及返还条件,避免因悔婚产生纠纷。如遇纠纷,可寻求法律援助,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