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综合评价分数的计算通常由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校测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四部分构成,具体比例因省份和院校而异,常见模式包括“631”(高考60%+校测30%+学考10%)或“541”(高考50%+校测40%+学考10%)。 综合素质评价涵盖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维度,部分院校对竞赛获奖、道德荣誉等额外加分。
- 高考成绩为核心:占比50%-85%,需按满分换算为百分制。例如480分满分的地区,330分换算为68.75分(330/480×100)。
- 校测成绩多样化:包括面试、笔试或实践测试,占比15%-40%,部分院校面试以百分制直接计入。
-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选测科目按等级赋分,如A+计50分、A计40分,满分100分;必修科目需达到合格(C级及以上)。
- 综合素质评价细化:通常按等级转换,如A级20分、B级15分,满分100分。社会实践按参与次数计分,如每次1分,上限14分。
- 额外加分项:竞赛获奖(如省级一等奖100分)、道德荣誉(如市级“见义勇为”40分)可提升总分,但就高不累计。
建议提前查阅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明确具体计算规则,并注重提升综合素质与校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