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备案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需根据具体管理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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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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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及国有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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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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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由国家机关/企业委派的中层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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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人员
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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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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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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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国家利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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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机构人员出入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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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涉及国家安全及科研机密的人员需备案。
三、其他需备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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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境外人员 :如航空公司聘用外籍飞行员需按专项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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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人员 :部分金融、科研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能需备案。
四、备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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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单位需负责登记备案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在人员离境前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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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管理 :备案人员需将出入境证件交单位集中保管。
以上分类综合了《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及各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要求,不同地区可能对岗位级别、行业范围等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