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户的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条件,需结合地方政策具体执行:
一、基本条件
-
年龄要求
夫妻双方均需年满60周岁。
-
生育要求
-
第一胎生育女儿;
-
第二胎也生育女儿,且两次生育间隔4至6年以上;
-
若二胎为双胞胎女儿,同样认定为双女户。
-
二、其他补充条件
-
户籍要求
夫妻双方需为农业户口或被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
生育合规性
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夫妻,1979年10月1日前生育第二胎者间隔需3年以上;1979年10月1日至1981年5月11日期间生育者间隔需4年以上,以此类推。
-
无其他子女
家庭中只能有一个或两个女孩,若存在男孩则不符合条件。
-
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夫妻双方需在1973年-2001年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且后续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三、申请流程
-
材料准备
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证明等材料。
-
基层审核
村委会、镇乡人口和计生办调查核实生育合规性。
-
县级审批
报区人口和计生委批准后,方可享受相关扶助政策。
四、注意事项
-
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存在细微差别,建议咨询当地人口和计生部门;
-
若已迁出农村户口,可能影响补贴申请资格。
以上条件综合了国家政策及地方性规定,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