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户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此前已办理双女证的家庭可继续享受补贴,但新产生的双女户不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这一调整源于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鼓励生育的同时逐步淡化计划生育时期的特殊优待措施。
-
政策取消时间节点
2016年1月1日是分水岭:- 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双女证的家庭,仍可按原政策享受补贴(如养老保险补助、奖励扶助金等)。
- 2016年及之后生育的双女户,无论是否符合早年间隔四年等条件,均不再享受政策优待。例如青海省明确2016年后新产生的双女户“不纳入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
-
历史政策核心要求
取消前,双女户认定需满足严格条件:- 户籍限制:父母需为农村户口,部分地区要求农业户口。
- 生育合规:1973年至政策取消前无违规生育行为,且部分省份要求二孩间隔满四年(如青海1992-2014年执行该规定)。
- 年龄门槛:父母年满60周岁方可申请补贴,部分地区对女孩教育、医保等另有优先优惠。
-
当前执行差异
政策取消后,各地处理方式不同:- 延续性补贴:如浙江2022年修订政策,将农村双女户纳入奖扶,按每人每年960元发放。
- 完全终止:多数省份2016年后停办双女证,新家庭无法享受任何历史性补贴,仅保留对存量家庭的过渡性补助。
-
替代性支持措施
部分地方通过其他形式帮扶双女户:- 优先纳入低保、职业技能培训或教育奖学金(如福建对农村二女户曾发放1万元一次性奖励)。
- 新农合减免、宅基地审批优先等零星优惠,但无全国统一标准,需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总结:双女户政策随生育政策调整而退出,家庭若在2016年前未完成资格认定,则无法追溯。现有补贴仅针对历史合规家庭,新双女户需关注地方性帮扶政策,及时咨询基层部门获取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