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方式需根据其物理性质、健康风险及环境影响进行划分。综合权威资料,主要分类方法如下:
一、按危险性质分类(GB13690-2009标准)
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危险化学品分为 三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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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危险
包括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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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危险
涵盖急性毒性、皮肤腐蚀/刺激、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呼吸或皮肤过敏、生殖细胞致突变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单次或反复接触)、吸入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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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危险
包括水生危害、土壤污染、生态毒性等。
二、按传统分类体系
部分资料采用更直观的三大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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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品
如炸药、火药等具有剧烈爆炸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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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品
包括易燃液体(如汽油)、易燃固体(如木材)、易燃气溶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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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蚀品/毒害品
腐蚀品(如酸、碱)和毒害品(如氰化物、重金属化合物)。
三、其他分类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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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具体物质类型 :如氧化剂、酸、碱、放射性物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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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危害表现 :如燃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
总结
最权威的分类体系采用 物理危险、健康危险、环境危险 三大类,而传统分类则侧重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等具体类别。实际应用中需根据具体场景和法规要求选择合适的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