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历史上被公开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首犯为许忠和(2007年)和吴建国(2021年),其中许忠和因涉“黄山涉黑第一案”被判20年,吴建国则被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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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忠和案:规模与影响
许忠和团伙自1997年起盘踞歙县,通过暴力犯罪、赌博、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敛财,成员达80余人,最终25人被判刑。该案因涉案范围广、犯罪事实多,成为安徽省首个由市县公安机关自侦自办的涉黑案件,公安部挂牌督办。 -
吴建国案:恶势力犯罪特征
吴建国团伙自2009年起以“抱团搞好处”为目的,通过滋扰施工、强迫交易等非法获利20余万元。虽最初以涉黑罪名移送,但检察机关综合研判后定性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凸显司法“不拔高、不凑数”的严谨态度。 -
其他涉恶案例
近年歙县还宣判了陈某双赌场团伙、史某峰“地下执法队”等恶势力案件,均以暴力、软暴力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反映基层扫黑除恶的持续高压态势。
提示:涉黑恶案件定性需严格符合法律标准,公众应通过权威司法渠道获取信息,避免对未定论事件主观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