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残疾人可享受涵盖生活补贴、护理补贴、教育就业扶持、医疗减免等全方位福利政策,其中一级、二级残疾人每年可获840元生活补贴及每月60元护理补贴,同时享有公共交通免费、景区免票等优待,政策覆盖从基础教育到职业培训的全周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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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残疾等级分级发放,一级、二级840元/年,三级、四级420元/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一为60元/月。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城镇低保残疾人参保费用由财政代缴或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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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优待:残疾人就医免普通门诊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CT/磁共振检查费减免30%。特困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时免收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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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就业:残疾学生免借读费,考入高校可申请一次性救助;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个体创业免营业执照工本费及税务登记费,企业招用残疾人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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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盲人及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公交;残疾人家庭安装水电、有线电视费用减免50%,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景区、博物馆等场所对残疾人免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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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符合条件者免收法律服务费及公证费,基层法律机构优先办理残疾人案件并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
黄山市通过多维度政策保障残疾人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残联申领相关补贴,确保福利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