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统一补贴一共有6种,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低保家庭残疾人专项补贴、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残疾人教育补贴和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对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 标准:按低保标准的25%-40%发放,具体比例视残疾等级而定。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对象: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 标准:每月发放补贴,标准由各地政府制定。
三、低保家庭残疾人专项补贴
- 对象:低保家庭中未达到重度残疾人标准的残疾人。
- 标准:按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
四、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
- 对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残疾人。
- 标准:补贴金额视器具种类和需求而定。
五、残疾人教育补贴
- 对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和少年。
- 标准:补贴覆盖学费、教材费等。
六、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
- 对象: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残疾人。
- 标准:提供创业资金支持、就业岗位补贴等。
以上6种补贴政策为残疾人提供了全面的支持,涵盖生活、护理、教育、就业等方面,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如需了解具体申请流程或标准,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