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从严罪犯
根据权威信息,九类从严罪犯主要指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严重违法犯罪的九类行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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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
包括拒不执行隔离、封控等防控指令,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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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伤医犯罪
对医务人员实施暴力、威胁或伤害,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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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犯罪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伪劣防疫物资,危害公共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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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价犯罪
通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手段,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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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聚众哄抢犯罪
以虚假信息骗取财物或组织哄抢防疫物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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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犯罪
散布虚假信息引发恐慌或扰乱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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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犯罪
公职人员未履行防控职责或挪用防疫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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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犯罪
擅自破坏交通设施,影响防疫物资运输或人员通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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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说明 :
- 以上九类犯罪均属于《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的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其他法律文件中提到的“九类严重刑事犯罪”(如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与疫情防控专项犯罪无关,不在此次讨论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