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的规定,2025年每月的具体工时为 165.36小时 。这个计算是基于年工作日248天,除以12个月得出的。此外,企业在实行轮班制或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月工作小时数不得超出这个标准,超出部分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通常情况下每月标准工时为174小时(每日8小时,每月21.75天),但在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情况下,如综合计算工时制,每月的工作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每月的工作时间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超过法定的加班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