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现行政策,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待遇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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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需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 25年 (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 5年 ,方可退休后不再缴费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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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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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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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实际缴费满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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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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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广西全省统一执行25年累计缴费年限,未提及其他地区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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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累计缴费年限同样适用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连续实际缴费满15年及以上。
三、补缴政策
- 若退休时未缴足25年,需以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费用计入统筹基金。
四、政策依据
相关政策的法律依据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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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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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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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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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需同时满足,仅累计缴费满25年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仍需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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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累计缴费不足25年,需关注当地政府是否出台过渡性政策(如延长缴费年限至28年等)。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西官方文件及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