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12月底结束的进修学分是否算作当年学分,需根据进修时长和单位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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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时间超过6个月
若进修时间满6个月及以上,且考核合格,可直接视为完成当年25学分(120学时),无需额外统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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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时间不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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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 :学分减半,需达到12.5学分(60学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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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以内 :按每月4学分(24学时)计算,不足部分需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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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计时间
多数单位在11月底或12月初开始统计学分,但结算以年度12月31日为截止。即使12月底结束进修,只要符合上述时长要求,学分仍可计入当年。
总结 :当年12月底结束的进修学分,若满足6个月以上或3个月以上且考核合格,均算作当年学分。具体以单位规定和实际完成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