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注册专业数量而定:主项专业需完成120学时(必修+选修各60学时),每增加一个增项专业需额外完成60学时(必修30+选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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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专业学时要求
注册单一专业的二级建造师,需在3年有效期内完成12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通用科目》和选修课《专业科目》各占60学时。 -
增项专业附加学时
若增加注册专业(如建筑增项市政),除原专业120学时外,每增项需额外完成60学时(必修30+选修30),例如双专业合计180学时。 -
培训形式与抵扣规则
继续教育通常采用面授与网授结合(矿业工程仅网授)。部分工作可抵扣选修学时,如参与考试命题(20学时/次)、发表论文(10学时/篇),但累计不超过60学时。 -
完成时限与延续注册
继续教育需在证书到期前完成,否则影响延续注册。部分机构要求提交论文或通过考试,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提示:学时要求全国统一,但执行细节可能因地区或培训机构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