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本人签收
根据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录取通知书的邮寄签收要求如下:
一、签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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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本人签收
录取通知书需由考生本人或其合法监护人(如父母)签收,邮政EMS对签收人身份核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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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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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本人因故无法签收(如外出旅游、突发情况等),可授权亲属(如父母)代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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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时需同时提供考生及代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邮政工作人员电话核实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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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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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签收
需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及高考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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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人签收
需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代收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高考准考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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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方式
采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服务,使用专用信封寄送,签收时需当面核对信息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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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通常在录取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寄发,具体时间因地区和院校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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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替代证件
若考生身份证丢失或过期,可使用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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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准确性
需确保填写的收寄地址与高考报名信息完全一致,避免因地址错误导致邮件延误。
四、问题处理
若在签收过程中遇到邮件信息错误,应及时联系EMS客服(11183)申请更改。
录取通知书必须本人或其合法监护人签收,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邮政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