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是负责统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核心管理者,其职责涵盖交易平台规范化运行、政策法规执行、跨区域合作协调等关键领域,通过优化流程、强化监管和推动信息化建设,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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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能与职责
主任需贯彻国家和地方公共资源交易法规,监督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等交易全流程,确保项目统一进场、规范操作。例如,亳州市推行“市县一体化”平台,主任需协调各县区落实统一制度、专家资源和信用管理,杜绝“体外循环”。 -
创新与跨区域合作
通过考察交流(如与济宁市合作)引入电子保函、远程评标等新技术,提升交易效率。推动“掌上办”等便民措施,降低企业参与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
监管与透明度提升
强化对专家、中介机构的考核,完善交易目录管理(如医用耗材采购纳入目录),并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程留痕,防范廉政风险。
提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效能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主任需持续平衡服务创新与严格监管,适应数字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