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龙山帮”涉黑案主犯韦某柱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余16名成员分别获刑3年至20年不等,部分成员被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该案是广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展现了司法机关对黑恶势力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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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量刑依据
韦某柱作为组织领导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5年。其长期通过暴力手段催债、敲诈勒索,聚敛财产约50万元,并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19起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
成员分级惩处
16名成员根据参与程度和罪行轻重被判刑:骨干成员黄某江、郑某等获刑20年,其他参与者刑期3年至15年不等。法院认定该组织层级分明,通过发放工钱、提供食宿等手段控制成员,暴力特征明显。 -
案件典型意义
该组织以“龙山帮”“万事通公司”为名盘踞贵港城区,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终审维持原判体现了法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严打击,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量刑参考。
此案警示公众远离涉黑犯罪,同时呼吁积极举报黑恶线索,共同维护社会安定。司法机关将持续高压态势,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