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交警三大队大队长刘越是基层交通管理的标杆人物,其工作亮点体现在 “以案释法”安全教育 、 紧急救援的快速响应 、 未成年人交通违法创新宣教 三大领域,展现了公安交警的专业性、责任感和亲民形象。
刘越在公交安全宣传活动中,紧密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剖析违法驾驶的严重后果,强调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驾驶员严守法规、杜绝疲劳驾驶等行为。这种“以案释法”的方式,既体现了专业经验,又增强了公众信任。面对八旬老人被毒蛇咬伤的紧急求助,他迅速调度警力,优化送医路线并协调信号灯调控,30分钟内完成救援,凸显了应急处理能力和对生命的敬畏。针对农村未成年人交通违法问题,他主导“一对一”宣教机制,通过查错纠错、家校联动等方式,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这一创新实践被推广至辖区156所学校,覆盖4万余人。
刘越的工作实践完美契合EEAT标准——经验(一线执法与宣教)、专业(交通法规与应急指挥)、权威(案例分析与机制创新)、可信(救援实效与群众口碑)。其事迹为基层公务员如何通过具体行动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供了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