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月不是每年四月,而是每年六月。这一时间由国家多部门联合设立,旨在通过集中宣教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核心亮点包括:错误认知源于地方性活动混淆;官方确立六月源于重大事故警示;活动形式覆盖政企学多方联动。
对“四月安全生产月”的误解通常源于两方面:一是部分地区或行业自行组织的春季安全大检查多集中在四月,形成区域性认知偏差;二是部分企业将季度安全培训与全国性活动混为一谈。实际上,国务院安委办等机构明文规定每年6月1日至30日为全国性活动周期,具有法定性和统一性。
六月定为安全生产月包含三重考量:1980年起开展的“安全周”活动在1991年转型为“安全生产周”,最终在2002年确定为“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易引发事故,六月开展活动具有季节针对性;天津港爆炸(8月)、青岛输油管爆炸(11月)等重大事故虽未发生在六月,但选择年中时段有利于承上启下部署全年安全工作。
活动实施呈现三大特征:第一,应急管理部每年发布不同主题,如2023年“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第二,采用“线上+线下”立体模式,包含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技能竞赛、VR体验设备等;第三,建筑、交通、化工等高危行业需完成“五个一”规定动作,即开展一次风险研判、组织一次全员培训等。
判断安全生产月需认准三个官方标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官网公告、带有“安全生产月”官方logo的宣传物料、主流媒体专题报道时段。企业若在四月开展安全活动,应明确标注“春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等自定义名称,避免与全国性活动混淆。发现错误信息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