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课程的四个核心素养为: 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 。以下是具体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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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意识
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价值判断力,包括信息获取、整理、加工及利用能力,同时需具备鉴别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能力,**不良信息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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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思维
运用计算机科学思想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表现为形式化、模型化、自动化和系统化四个方面,如抽象问题、建立结构模型、设计算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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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学习与创新
通过数字化资源与工具管理学习过程,创造性解决问题并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强调适应数字化环境、掌握工具操作技能及终身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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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社会责任
理解信息技术与社会的关联,遵守道德与伦理规范,在虚拟与现实空间中负责任地参与信息共建,树立正确价值观。
来源依据 :以上内容综合自教育部2017年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及权威教育平台(如道客巴巴、上学吧等)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