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间, 不得申报职称 。具体规定如下:
一、明确禁止申报的情形
-
考核结果不达标
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需延迟1年申报。
-
纪律或法律处罚期间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或服刑期内禁止申报。
-
学术不端行为
存在学术造假、剽窃、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
-
重大责任事故
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并负主要技术责任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处分类型与期限 :党纪、政务处分通常有明确的影响期(如1-2年),具体以实际规定为准。
-
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被查实后取消评审资格。
-
违规后果 :违反诚信档案管理规定(如提供虚假材料)的,3年内禁止申报,且可能被撤销已取得的职称。
三、建议
若目前处于处分期或存在其他影响申报的情形,建议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了解具体恢复申报的条件和时间。职称评审需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