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育两个女儿的家庭
计划生育双女户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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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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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生育女儿,第二胎再次生育女儿,且两次生育间隔4至6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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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二胎为双胞胎女儿,同样认定为双女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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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 夫妻双方需为农业户口或农村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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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
- 夫妻双方需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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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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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至2001年期间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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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子女情况需符合规定(如无其他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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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待遇
符合条件的双女户可申请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的奖励扶助,具体包括资金补贴、养老保障等。部分地区还提供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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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认定标准可能因省份、市政策差异存在,建议咨询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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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已进入政策调整期,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