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设有4位副院长,分别分管不同业务领域,共同协助院长开展审判管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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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明确
副院长按专业领域分管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工作,确保司法资源高效配置。 -
任职资格严格
需具备10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通过人大任命程序,并接受常态化履职监督。 -
动态调整机制
副院长人数可根据司法改革需求或案件量变化经法定程序调整,近年保持4人配置。
该院副院长团队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具体人事信息可通过官网「领导介绍」栏目查询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