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员名单包括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等司法工作人员,具体名单由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任免。以下是相关要点:
- 院长:作为法院的主要负责人,由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全面工作。
- 副院长:协助院长分管审判、行政等事务,通常设若干名。
- 审判委员会委员:由资深法官组成,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和决策。
- 各业务庭室负责人:如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庭长、副庭长,负责具体案件的审理指导。
- 审判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承担案件审理工作。
如需查询最新具体名单,建议通过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或官方公告获取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