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规定如下,主要分为一次性奖励和退休后增发养老金两种形式,具体标准因地区和户籍类型存在差异:
一、一次性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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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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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证至子女满16周岁或夫妻年满60周岁,每月领取不低于50元,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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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满10周岁),退休时可领取1000-5000元奖励金(非农业户口)或不低于5000元(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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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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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领证至子女满16周岁,每月不低于50元,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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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发放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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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后增发养老金
- 在原有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0%的补助。
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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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金 :农业户口且仅有一子女或两个女儿的,60周岁后每月不低于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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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扶助金 :独生子女被鉴定为3级以上残疾的,女方满49岁起每月不低于55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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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标准存在差异,如太原、大同等地具体金额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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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退休前或达到法定年龄前完成相关手续(如领取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