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近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现行的主要规定如下:
一、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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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生育政策
自2021年起,河南省全面实施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生育政策,取消此前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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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服务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无需审批,实行自主安排生育登记制度,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并领取生育证。
二、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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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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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国家98天+河南省3个月(共128天),配偶护理假1个月,夫妻双方育儿假每年各10天(子女3周岁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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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奖励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子女满18周岁前每月奖励费20元以上,参与拆迁、移民等安置时可多分一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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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贴与医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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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与婴幼儿照护 :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也可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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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 :自然分娩医保支付标准提高至1000元/人,剖宫产2000元/人,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取卵术等12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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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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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间隔 :符合条件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需间隔4年以上,但28周岁以上者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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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政策 :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男方为烈士独生子女等特定情形可生育二胎。
四、政策依据与实施时间
- 以上政策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多次修正文件制定,最新调整于2024年9月15日正式实施。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