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综合监管处(或综合监督处)的职责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执法监督及体系建设等方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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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管体系构建
负责统筹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改革,制定并实施相关制度措施,构建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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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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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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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等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建立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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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与风险监测
整顿医疗服务市场,规范执业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及事故应对,推进卫生健康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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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与监督
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建立监督员着装、风纪检查制度,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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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体系建设
拟订卫生健康监管政策,推进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行政复议工作。
注 :不同地区卫健委的具体职责可能略有差异,以上内容综合了全国多省市卫健委的通用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