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救助补偿标准根据保障对象和医疗费用分段执行,具体如下:
一、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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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 (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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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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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五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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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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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贫困人口 (如低收入困难家庭)
二、补偿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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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救助对象 (如低保、五保等)
- 在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60%比例给予补助,年封顶线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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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优抚对象
- 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救助,不设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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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困难家庭
- 按20%比例给予补助,年封顶线为1万元。
三、起付线与报销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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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一般为7000元,农村贫困户起付线可下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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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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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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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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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万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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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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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次救助(针对高额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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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标准 :个人年度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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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
- 超过封顶线部分按20%比例二次救助,年累计不超过4万元。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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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封顶线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调整,部分地区年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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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新农合政策的核心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