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疆工作由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12个地市州,具体对口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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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口和田地区(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及兵团第十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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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对口和田地区策勒、于田、民丰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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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对口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兵团第二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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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对口昌吉州阜康市及兵团第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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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对口塔城地区及兵团第八师、第九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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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对口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布尔津县、吉木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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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对口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及兵团第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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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对口喀什地区(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巴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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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对口喀什地区疏附县、伽师县及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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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对口喀什地区喀什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其他对口省市 :江苏省(伊犁州直及兵团第四师、第七师)、浙江省(阿克苏地区及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安徽省(和田地区皮山县)、福建省(昌吉州昌吉市等)、江西省(克孜勒苏州阿克陶县)、山东省(喀什地区麦盖提县等)、河南省(哈密市及兵团第十三师)。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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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自2010年中央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文件及近年高权威性报道,对口关系稳定且覆盖新疆主要地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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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南等省份通过“湘疆号”等专列加强文旅合作,但未明确对口支援具体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