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石家庄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一、总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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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时段禁止 :2022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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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仅允许在经批准的大型焰火晚会或活动中燃放,需向公安部门申请并指定时间和地点。
二、限制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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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 :三环路(含三环)以内及正定新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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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如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周边等,均禁止燃放。
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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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为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者,将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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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 :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四、举报与监督
-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劝阻、制止并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
注意事项 :若遇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全市将提前实施临时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