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已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年、全时段均不可燃放,同时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具体政策内容
- 禁放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区域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和正定县。
- 禁放时间:全年禁止燃放,不分节假日。
- 禁放行为:包括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内的所有相关活动均在禁止之列。
违规后果
根据政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提示
市民如需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可参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或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进一步了解,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