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年延迟退休的最新政策已于 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延迟退休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 弹性退休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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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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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延迟退休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 法定退休年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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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原退休年龄60岁,调整后最终年龄63岁,调整方式为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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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原退休年龄55岁,调整后最终年龄58岁,调整方式为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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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原退休年龄50岁,调整后最终年龄55岁,调整方式为每两个月延迟一个月。
- 养老金领取及缴费年限规定 :
- 最低缴费年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申请办理退休。自2030年1月1日起,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到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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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津贴制度 :2025年起实施病残津贴制度,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群可以设立一种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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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待遇 :规定领取失业金到期,距退休还不足一年,失业金可继续领到退休为止。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渐进式延迟退休,缓解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并确保养老金的长期稳定增长。同时,政策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允许职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退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