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医师的处方权规定明确其权限主要针对群体性公共卫生服务,而非个体临床诊疗,具体包括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控、地方病防治及妇幼保健等特定场景的有限处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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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权范围
公卫医师可开具的处方集中在公共卫生领域,如高血压/糖尿病复诊、结核病/艾滋病常规用药、地方病(碘缺乏病等)防治建议,以及围孕期营养素补充等。这类处方需满足“病情稳定、无合并症”的前提,且对象多为群体或特定高危人群。 -
资质与培训要求
需具备临床或预防医学本科背景,注册满5年且执业地点包含基层医疗机构,或完成规培并工作满2年。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及专科方向(如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控),采用“公共课+专业选修”模式强化实操能力。 -
与临床医师的区别
公卫医师的处方权侧重群体干预,例如建议政府保障碘盐供应或学校停课隔离,而临床医师仅针对个体开具治疗性药物。两者权限不交叉,公卫医师不得涉及临床诊疗。
公卫医师处方权的规范既填补了公共卫生服务的空白,又严格限定了边界,需通过专业培训确保执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