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参加居民医保,门诊就诊能否报销需分情况。普通门诊在三级医院无法报销,特定情况如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有报销政策,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有报销,住院也有相应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方面,在济宁,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无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年度最高报销300元,济宁第一人民医院这类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不过对于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而有的地区规定,居民医保参保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部分情况下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40% 。
住院报销方面,在济宁,未成年参保人员住院,三甲医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有些地区,4周岁孩子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三甲医院市内住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0%,转诊报销比例照以上标准降低15%,市内门诊统筹也有相应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封顶线规定。
未成年医保门诊报销情况因地区政策、医院类别等因素而异,遇到相关问题要了解当地具体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