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考过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的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政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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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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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含)的企业职工,且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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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需在取得证书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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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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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四级)证书补贴标准为 2000元 ,由失业保险基金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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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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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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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领
- 通过辽宁省人社厅官网进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入口,提交身份证、中级会计师证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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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
- 准备材料后,前往户籍或居住地失业保险科/社保厅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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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资金缺口时,可申请省级调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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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以当地人社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