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1%征收率相关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1%税率增值税的流程如下:
一、申报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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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适用条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1%征收率需满足季度销售额≤30万元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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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申报材料
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并确保销售额、扣除项目等数据准确。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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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值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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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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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栏 :填写所有开票收入(含专票和普票)的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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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栏 :系统自动计算季度30万以下的免税普票金额(无需手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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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栏 :系统自动带出减征的2%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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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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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性质选择 :选择“减按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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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减免税额 :销售额×2%(如销售额10万,减免税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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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栏次 :在对应行次填入销售额和计算出的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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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与提交
核对主表与明细表数据,确保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将自动校验数据,通过后完成缴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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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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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1%税率发票的销售额需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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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额”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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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需在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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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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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具1%专票,需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栏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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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需按3%税率申报,但可享受减按1%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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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及后续调整文件。
通过以上步骤,小规模纳税人可规范申报1%税率增值税,确保合规并享受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