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双免+个税减半
2025年个体户税务政策延续并优化了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费优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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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政策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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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政策
- 同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3%预征率项目减按1%预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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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园区双免政策
- 注册在特定税收扶持园区内,且年开票额不超过120万元(月开票10万元、季开票30万元)的个体户,可申请增值税和个税双免,综合税负降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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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政策
- 账目不健全的个体户可申请核定征收,个税税率0.5%-1%,增值税1%,附加税0.06%,总税负1.56%-2.06%。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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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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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
-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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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 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个体户,3年内按每年2万元限额扣减增值税、附加税及个税。
三、附加税费优惠
- 资源税、城建税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50%幅度征收。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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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监管 :2025年起税务系统升级为“以数管税”,要求个体户规范记账或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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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叠加性 :增值税双免政策与个税减半政策可叠加享受,但需符合条件。
建议个体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结合注册地政策选择适用优惠,并确保业务合规以获取全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