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援藏干部的待遇规定,综合相关信息整理如下:
一、经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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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补贴
- 基本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同时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 - 在藏期间按受援地区同类同级干部标准计发工资差额,并享受高原补贴(如拉萨地区约7000元/月)。 - 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1200元,部分偏远地区可能更高(如那曲地区可达8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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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助
- 进藏时发放一次性补助1万元(省教育厅)。 - 部分地区可能额外发放营养费、体检费(如1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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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 探亲交通费食宿费报销(配偶探亲6000元/次)。 - 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含营养费)。 - 退休时,累计工作满10-15年的退休费提高5%,满15年提高10%。
二、政治待遇
- 回到原单位后,通常享受职称晋升或行政级别提升。- 援藏经历作为职业发展资本,可能影响未来岗位选拔。
三、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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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办理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家属政策 :
- 农村户口家属可办理“农转非”手续。 - 子女入学入托给予优先照顾。 - 夫妻分居可迁配偶至一方所在地。- 职业发展 :三年援藏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固定工资或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四、注意事项
- 经济待遇具体数额因地区、岗位差异较大,建议咨询派出单位。- 部分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援藏政策的常见内容,具体执行以实际派遣单位和受援地区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