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申报主管单位的填写需根据单位性质和职称类别确定,具体如下:
一、填写原则
-
单位全称 :申报单位全称(如公司、学校、医院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单位需注明统一代码(如“××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XXXX)”)。
二、不同单位类型填写规范
-
企业单位
-
集团公司:填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
子公司:填写“××有限公司(隶属××集团)人事部”。
-
小微企业:填写“××公司行政人事部”。
-
无独立人事部门:填写“办公室”或“行政部”。
-
-
事业单位
-
中小学:填写“学校人事科”。
-
高校:填写“学院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
-
医院:填写“医院人事科”。
-
改革后单位:使用新名称(如原“人事处”改为“人力资源与发展处”)。
-
-
特殊代理或派遣人员
-
人事代理:填写“××单位(人事代理:××人才服务中心)”。
-
劳务派遣:填写“用工单位名称(派遣单位:××人力资源公司)”。
-
三、注意事项
-
系统自动填充 :若单位已在人社部门系统注册,系统会自动显示主管单位,仅需填写在职单位名称。
-
多级单位 :需同时标注上级主管部门(如省属企业需省人社局盖章,地市企业需市人社局盖章)。
-
职称类别匹配 :如工程师类职称对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等具体称谓。
总结 :以单位全称为基础,结合单位性质、规模及系统要求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