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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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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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就业 :月最低工资从2360元/月上调至25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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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就业 :小时最低工资从22.2元/小时上调至23.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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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深圳市内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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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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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公积金 :社保和公积金基数将按新标准调整,可能导致个人缴费金额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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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保障 :基层岗位(如清洁工、服务员)及依赖最低工资底薪的员工收入得到提升,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也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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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参考了当地生活成本、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
总结 :此次调整是深圳继2022年后第二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保障了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