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深圳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共3个半月,覆盖南海海域(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深圳湾部分海域则全年禁渔,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违者将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或刑事责任。
- 南海伏季休渔:广东省统一实施,深圳950艘渔船需回港,执行“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管控,严打违规捕捞。休渔期间允许钓具作业,但需提前报备。
- 深圳湾全年禁渔:深港跨海大桥以东至深圳陆域约25.19平方公里海域,自2014年起延续至2029年,重点保护黄唇鱼、中华白海豚等濒危物种栖息地。
- 执法与处罚:采用无人机巡查、跨部门联动,重点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行为。依据《渔业法》第38条,违规捕捞可没收渔获、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
- 生态成效:禁渔后深圳湾鱼卵种类增长74.6%,黑脸琵鹭数量达全球第三大栖息地规模,中华白海豚频繁现身,印证资源恢复效果。
禁渔期是保护海洋生态的关键措施,市民若发现非法捕捞可向渔政部门举报,共同守护深圳“蓝色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