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费用范围广泛,主要涵盖门诊、住院及大病补偿三部分,具体如下:
一、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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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可报销50%-80%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约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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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长期用药及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通常为7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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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等特殊疾病门诊费用,部分地区纳入基金支付,比例和限额因地区而异。
二、住院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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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90%,覆盖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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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40%-80%,费用范围与乡镇卫生院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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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30%-80%,费用上限更高。
三、大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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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个人自付超过1万-2万元后,可享50%-70%报销,最高补偿额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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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如尿毒症、肿瘤等,额外享受门诊补偿。
四、其他可报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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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按比例报销,诊疗项目目录内费用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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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 :部分地区纳入报销范围。
注意事项 :具体报销比例、限额及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