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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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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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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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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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二级800元,三级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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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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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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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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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一级及以下医院150元,二级400元,三级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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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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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首次住院85%,第二次起87%,三级医院85%,累计报销上限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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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首次住院90%,第二次起90%,三级医院90%,累计报销上限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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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首次住院70%,第二次起70%,三级医院78%,累计报销上限25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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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部分分段报销,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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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5万元以内60%,5万元以上70%(无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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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5万元以内60%,5万元以上70%(无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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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低保、低收入等)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各段提高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