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个人税率采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关键计算依据为全年收入减除6万元基本费用及专项扣除后的余额。 低收入者(≤3.6万元)仅需缴纳3%的税,而高收入者(>96万元)最高税率为45%,税制设计兼顾公平与调节收入分配。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类收入。计算时需先合并全年收入,再减除6万元基本费用和专项扣除(如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例如,年收入20万元者扣除12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适用10%税率,实际税负远低于名义税率。
税率分档清晰:3.6万元以下部分税率为3%,3.6万-14.4万元部分为10%,14.4万-30万元部分为20%,后续每档递增5%-10%,最高45%针对超过96万元的部分。速算扣除数的引入简化了计算,例如14.4万元应纳税额可直接按20%税率计算后减去16920元,避免逐级计算的繁琐。
专项附加扣除是重要减税工具。以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项目为例,每项每年可扣除数千至数万元,显著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有两个子女教育的家庭每年可额外扣除2.4万元,直接减少应纳税额。
合理规划收入结构能优化税负。如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稿酬收入享受30%的减计优惠。但需注意反避税条款,避免不当税收安排。
综合所得税率体系通过累进设计实现“多收入多纳税”,同时依托扣除政策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纳税人应充分了解政策细节,结合自身情况合法降低税负,必要时可借助专业税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