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方式采用 预扣预缴与年度汇算清缴相结合 的模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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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预缴(按月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 累计预扣法 ,每月由扣缴义务人(如雇主)代扣代缴。计算公式为:
$$ \text{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text{累计收入} - \text{累计免税收入} - \text{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 - \text{累计专项扣除} - \text{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text{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通过预扣率表计算当期应预扣税额,并在次月工资发放时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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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按年结算)
每年1月31日前完成汇算,以全年实际收入为基数重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多退少补。此时不区分累计或预扣,直接按全年收入全额或调整后金额申报。
总结 :个人所得税每月通过预扣预缴方式代扣,但最终以年度汇算结果为准,确保税款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