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申报,年度汇算清缴
在两个公司领取工资时,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预扣预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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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预扣
两家公司需分别对员工的工资进行预扣预缴,计算公式为: $$\text{应纳税所得额} = \text{月收入} - 5000 - \text{五险一金} - \text{专项附加扣除}$$
每家公司独立完成申报,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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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清缴
全年两处工资需合并计算总税额,对比已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 若合并后年收入超过6万元,需办理汇算清缴;
- 若未超过6万元,可自行选择是否汇算清缴。
二、专项附加扣除选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住房**等) 只能选择其中一处单位申报扣除 ,另一家单位需停止申报。
三、申报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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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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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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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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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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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 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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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可通过税务部门官网、APP或线下税务机关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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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 :若两家公司社保缴纳地不同,需选择一地作为专项扣除地,避免重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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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风险 :建议每年汇算清缴前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确保申报合规,避免因漏项或重复申报产生罚款。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在两处领取工资时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