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个人所得税的更正申报规则如下:
一、可更正的申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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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功但未缴款或未退税
若申报成功但尚未完成税款补缴或退税申请,可通过以下方式更正: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办&查】→【查询】→【申报记录】→【更正】→核对信息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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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成功但已缴款或已退税(需撤销后操作)
若申报成功且已缴款或申请退税,需先撤销原申报,再重新申报:
-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办&查】→【查询】→【申报记录】→【作废】→确认作废后重新申报。
二、不可更正的申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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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结束后的历史申报
仅允许修改2019年1月至当年6月30日前的个税年度申报(如2025年可修改2021-2023年),之后需通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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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限制的月份
- 2019年8月所属期及之前的申报需联系税务机关处理。
三、操作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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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限制
每月远程更正、作废申报次数仅5次,超限需前往办税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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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
往期错误更正时无法新增或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需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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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年度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更正2019年1月1日前的申报,之后需通过年度汇算清缴更正。
四、错误申报的后续处理
若因扣缴义务人错误导致申报错误,需提供证据要求其修改;若其拒绝修改,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建议办理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办税服务厅确认具体操作流程,避免因时间节点或操作失误影响申报。